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

在甲仙鏽虎甲和金商虎甲發表之後

 


這篇文章是我的第一篇學術論文,描述了兩個新分類群:甲仙芋頭鏽虎甲(Cylindera ooa Chou & Yeh, 2019)和金商虎甲(Cylindera autumnalis Chou & Yeh, 2019)。想當初是在擔心有競爭者的情況下拚出來的,所幸去年順利發表了,可喜可賀。不過發表了之後呢?我想來思考怎麼寫系統分類學的文章會更好。

我大致是圍繞著這個思想在寫文章的:我今天採到了新材料,該如何檢驗他們是不是新種?

假說如果是指「對某個現象的可驗證的暫時解釋」,因此一棵演化樹是一個假說(解釋taxa間的演化關係),是或不是新種應該也可以是一個假說。現在我就要來驗證它。幸運的是,臺灣的虎甲蟲大多是特有種,近緣種也大多分布在臺灣,所以就這篇文章的脈絡下不用擔心國外樣本的問題。好,我採到了兩類新標本,根據形態相似度可以找到他們各自的putative sister species,都是產於臺灣的特有種,在研究中我將他們分成sauteri group和pseudocylindriformis group,方便比較也方便稱呼。接著用DNA資料做親緣分析、比較一些形態特徵。concatenated analysis支持我的新樣本是單系群,也與近緣種之間存在穩定的形態差異,於是文章的結論描述了兩個新種。

談談哪裡寫得不好吧,今天再來看這篇文章,我覺得以下幾點可以改進:

1. 不該在前言談結論。前言是敘述「已知資訊」的段落,我認為觀察、文獻回顧、分析前可得的訊息都算是已知資訊,但在前言就說有兩個新種要描述邏輯超奇怪的,這不是經過實驗、分析、討論後才會得到的結論嗎?我知道很多文章都會在前言就提到要寫新種,而我的觀點是新種描述應該寫在conclusion或discussion之後,因為results應該是經由materials and methods得到的客觀成果,再經由discussion的論證、解釋之後才會得到「為什麼是新種」的結論。如果往後有更多樣本、不同觀點、不同分析方式說不定新種的解釋就改變了啊,或是至少寫在results。總之不要在前言預知結論才該出現的東西,不過我記得是我的advisor要我這樣寫的啦哈哈(甩鍋

2. 測量體長的方法不好。當時我在思考要怎麼量體長比較客觀,參考一些虎甲的分類文章可以發現多數表達體長的方式都是body length without labrum,什麼意思?大概是從頭量到翅鞘末端但不包含上唇,從頭的哪裡?不曉得。如何避免抬頭低頭造成的誤差?不曉得。虎甲小小一隻差一點點可能就差很多了,可是這些文章都沒仔細說明怎麼量體長的,於是我索性不量頭長,用前胸背板到翅鞘末端的長度來代表體長。不過最近我想到了更好的方法,就是從額(frons)和頭楯(clypeus)的接縫開始量到翅鞘末端,這點留到以後的文章改進。

3. 物種觀不明確。我是想採用親緣種觀(phylogenetic species concept)和模式種觀(typological species concept)啦,這是一篇探討新種的研究,應該在文章裡聊聊自己的物種觀。

4. 棲位分化的討論有點無稽。系統分類的研究帶入一點演化故事確實會有趣得多,也比較會有人想讀。共域的近緣虎甲(related species in sympatry)的體長和大顎長度可能代表著不同的資源利用與棲位分割,並與種化過程有關(因果關係還不好說),但但但我的研究裡的sister species之間並沒發現有共域,反而關係較遠的C. ooaC. pseudocylindriformis會共域,這樣種化與分佈現況就不好用形態變異與棲位分化解釋了,也有可能是因為地理隔閡、族群擴張、競爭排擠造成的啊,缺乏證據下從體長差異到棲位分化還有段距離,還不如當初直接寫純分類文章就好。總之我也不知道我在寫什麼,就當提了個新假說吧。

最後,文章脈絡我仍是像許多分類文章一樣,從某某分類群有多少種、臺灣已知多少種、常用什麼特徵、有什麼分類問題到研究目的和策略,然後談談新種的發現對這個類群的系統分類和演化有什麼意義。這是我的出道作,希望有天我可以跳脫這個模板,從演化故事切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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